根据《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审批办法>的通知》(津学位〔2010〕6号)的要求,我校城市管理专业和国际商务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经南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八届十次会议审议,已批准城市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授权、国际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授权。
现将两个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材料和自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9月20-29日。反馈意见请交南开大学津南校区西业务楼201室(邮件请发jwczsz@nankai.edu.cn)。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9-20浏览次数:2584
根据《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审批办法>的通知》(津学位〔2010〕6号)的要求,我校城市管理专业和国际商务专业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经南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八届十次会议审议,已批准城市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授权、国际商务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授权。
现将两个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材料和自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9月20-29日。反馈意见请交南开大学津南校区西业务楼201室(邮件请发jwczsz@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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