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0年春季高校教师赴南开大学
进修工作的通知
教通字〔2019〕49号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针对加强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和校际学术交流的需求,南开大学关于接受高校青年进修教师的通知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接受对象:
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学院)相关部门推荐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教学工作或科研工作能力的高校教师等。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年龄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对具有副高级(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校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45周岁)。
(三)学习期限:
进修学习期限为一学期,时间为2020年2月-2020年7月。
二、申请流程
(一)进修教师应先向拟进修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进修学期课程开设情况(联系方式附后)。同时只能选择一个学院进行申请,不能跨学院选课。
(二)进修教师使用“南开大学进修访学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所有信息。
1.提交申请。
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2月20日,申请者登录系统(http://visiting.mooc-cloud.com/)进行网上申报。注册登录后提交申请信息,同时须上传本人近期一寸电子证件照(用于制作一卡通)。
2.查询初审结果并邮寄正式申报材料。
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登录管理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南开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一周内将所在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人事管理部门公章的申请表邮寄至我处,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以纸质版材料寄出的邮戳为准)。为保证材料顺利寄达,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三)录取通知
2019年12月20日之后,我校根据进修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经评审后发布接受人员录取名单,被接受的进修教师在进修访学管理系统中打印报到通知书并持报到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到我校教务处办理注册报到手续,若时间冲突须提前请假,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管理规定
进修教师主要以听课为主,需修读1-5门课程,不可跨院系选课。学期末授课教师认定成绩,6月底填写《进修教师成绩证明》(一式两份),并在进修学院签字盖章,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颁发《南开大学进修证书》和课程成绩单。
四、培养费用及其他
(一)进修教师派出学校需支付每人2000元/学期培养费用。
(二)住宿安排:每年会根据接受人数待定。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致电教务处合作交流科咨询。
联系人:南开大学教务处合作交流科 刘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022-23508600(八里台校区)
022-85358492(津南校区)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服务楼教务处(211室) 邮编:300071
教务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