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19]3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开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弘扬百年南开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争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南开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南开大学教育教学奖励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终身成就奖,授予不超过2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100万元奖金。
2. 杰出贡献奖,授予不超过10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20万元奖金。
3. 优秀青年教师奖,奖励不超过10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10万元奖金。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爱国主义情操,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以教书育人为使命,社会责任感强。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职业操守,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德树人,潜心教育,治学严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师德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现任学校领导不参选。
(一)终身成就奖
1. 教龄30年以上,其中在南开大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的教师,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作出巨大贡献,在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具有系统成熟的教育理念,深厚的教学功底,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方向,重视专业骨干教师培养,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方面作出开拓性贡献。
3. 获评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各类教学奖励者优先。
(二)杰出贡献奖
1. 教龄15年以上,其中在南开大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2. 长期从事本科课程教学,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注重教学改革创新,在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改革探索等方面做出创新性成绩,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3. 获评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市级及以上各类教学奖励者优先。
(三)优秀青年教师奖
1.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且在南开大学从事一线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教师,近3年承担本科课程教学时数平均不低于4学时/周,大量承担基础课教学,教学工作量居于本专业前列,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 积极探索现代化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具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在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效果提升、学生学业指导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学生的广泛欢迎。
3. 获评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各类教学奖励、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励,指导学生获得国际、全国性奖励或发表具重要创新价值科研论文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终身成就奖
采用南开大学教育教学奖评定委员会提名推荐的办法进行评选,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杰出贡献奖、优秀青年教师奖
1. 各单位认真学习宣传《南开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控标准,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后择优推荐,每个奖项推荐的候选人不超过1名。
2. 各单位填写《“南开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各学院(教学部)对候选人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后,连同候选人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佐证材料包括:育人方面的媒体报道、学生评价等工作记录、图片、视频、相关奖励证书的复印件等。
3.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教学部)提交的推荐材料,对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南开大学教育教学奖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通过审议推荐材料、现场汇报等方式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评定,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将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公示无异议的获奖名单提交学校批准。
四、报送材料
(一)《“南开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
(二)佐证材料一份
(三)《南开大学教育教学奖励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各单位请于8月23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办公地点:八里台校区服务楼211室,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202室。上述电子版材料文件传送至邮箱:jwcglk@nankai.edu.cn。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野,23508600/85358600。
教务处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