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夏季学期做好二〇一七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准备工作的通知
教通字【2016】 27号
各学院:
为保证2017年免试研究生推荐(简称“推免”)工作如期、有序完成,保障推荐工作的总体进展,提前做好推免启动前的准备工作,请各学院在夏季学期做好2017年推免综合排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1.根据《南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南发字【2015】1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1)规定,各学院应严格履行推荐程序,严把推荐标准,成立推荐审核小组,恪守公示和复议制度,切实保证推免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综合排名工作要以专业为单位进行,不得按照专业行政班、专业方向进行排名。
3.每名学生只能参与一次推免遴选。“一次推免遴选”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在年级经历了一次推荐工作(自开展综合排名至学校推荐名单公示期结束),不论其是否参加了综合排名、获得推荐名额,均认定为其参与了一次推免遴选(含推荐工作过程中或结束后申请休学或延期毕业的)。
预计不能按照基本修业年限获得学位的,可在其参与第一次推荐遴选前,向学院申请不参与此次遴选,经学院批准同意后,可视为该学生无推免遴选记录,且该年度推荐工作中该生不计入所在专业的专业总人数中。
4.根据教学司【201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程序的通知》的要求,在南开大学2017年推免工作正式启动之前,学院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学生拟推荐或拟接收承诺,提前签发的拟推荐或拟接收协议,一律无效。
5.根据近年工作经验,教育部预计会在8月中旬至9月初下发推荐名额,请各学院合理安排好每个工作环节,并及时将推荐工作时间安排提前告知学生,便于学生根据安排调整夏季学期及暑假的学习、实践和交流计划。
二、工作时间安排
1.综合排名工作请在2016年夏季学期内完成,起止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2日。
2.请各学院于7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排名表》(见附件2);
(2)《各专业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及不参加本次推免的学生书面申请材料;
(3) 《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分总览》(以专业为单位,教务系统打印);
(4) 每个参加综合排名学生的成绩清单(应包括学生三学年全部成绩,教务系统打印,一般为1-2页纸)。
以上材料纸质版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综合排名表》、《各专业学生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jwclq@nankai.edu.cn,联系人:刘青,电话:85358492。
附件:
1.南发字【2015】113号-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